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2007.02.17 03:42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6)日未通過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入主中廣案。委員會決議,中廣必須繳回寶島、音樂網,並承諾兩年內股票上櫃或上市,才會許可趙少康入主中廣。

趙少康昨晚發表聲明指出,中廣公司依法申請,NCC應依法行政,不受政治及外力干擾,且NCC應對自由時報打算購買台視股票及諸多電視公司跨媒體經營多加關切。他認為NCC對中廣提出的要求「至為嚴苛」,將待中廣接到公文時再做回應。

NCC發言人、副主委石世豪表示,委員會決議趙少康入主中廣,必須符合相關要件後重新審議。四大審議原則為黨政軍退出媒體、反媒體壟斷、無線電波頻率有效利用及強化公司治理。

其中,黨政軍退出媒體部分,大部分委員認為未違反,僅石世豪採取不同意見。反媒體壟斷部分,委員會要求音樂網、廣播網必須配合今年第11梯次廣播電台開放繳回,供其他新進業者申請。另外,中廣流行網未來自製率必須達三分之二。

至於中廣與飛碟的關係,石世豪表示,趙少康的太太梁蕾為飛碟董事,必須辭去董事一職;梁蕾持有的34%飛碟股權,也必須依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降至10%以下。並要確保兩家公司各自獨立運作,中廣還必須在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或上市。

石世豪指出,中廣股權移轉案,還必須經股東大會通過;中廣必須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選出董事長後,重新提出申請,NCC再就以上要件進行實質審查。

【2007/02/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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