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靜、徐珮君╱台北報導】備受各界關注的中國廣播公司股權交易及負責人變更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昨決議,要求中廣繳回寶島網、音樂網頻率,並符合媒體反壟斷等條件,才會同意該案。傳播學者則痛批,NCC的條件無法解決疑慮,充其量只能幫承購人趙少康解套。

變更條件無法釋疑

針對中廣案所涉及的黨政軍介入問題,NCC發言人石世豪僅表示,委員會查核後並無黨政軍介入交易疑慮,但他個人「不同意」此看法,「我會撰寫不同意見書。」

趙少康則發表四點聲明,認為NCC對中廣的要求至為嚴苛,待接到正式行文再回應。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痛批,NCC的條件無法解決中廣案交易過程的黑箱交易疑慮,也沒辦法解決跨媒體集中問題,「應公開決策過程供全民檢視。」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晚公開對NCC表達強烈不滿,質疑NCC是行政院團隊的一員,不應違背行政院對國家頻譜的決策,私相授受,私下放水給中廣,他更爆料,NCC委員中有人私相授受,讓自己的兒子到委員會當司機,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專案小組將深入調查,二月底前將公布調查結果。



NCC提出核准中廣股權讓售案條件
◎今年廣播頻率開放前繳回中廣寶島網、音樂網頻率
◎中廣流行網節目自製率須提升至三分之二
◎中廣新聞網及音樂網(繳回頻率前)節目須維持百分之百的自製率
◎飛碟電台董事長梁蕾(趙少康之妻)對飛碟持股須由現有的34%降至10%
◎中廣與飛碟須明確獨立運作,確認為市場競爭關係
◎中廣須重開股東會,依合法程序選出董事,再推選出董事長
◎中廣股票須在兩年內上市上櫃
資料來源: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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